文 / 迷路不迷途
? ? ? ? 有一次,我和交警王處長一起在食堂吃工作餐。
? ? ? ? 我們邊吃邊聊,他關心地詢問工作上有沒有遇到困難。
? ? ? ? 我當時剛好在組織一批大型指路發光標志的安裝項目,需要接入路燈電源系統,而路燈歸市政的路燈管理處,按照他們處的管理流程,我需要先打《用電申請》提交交警部門,層層簽字后,然后由交警出具《部門協調函》給路燈處,路燈處再審批,最后派遣幾個技術員聯系我,我們再約時間去每個接電點勘察,報10個點就看10個點,工程現場若有增加的接電點,還得重新走一遍流程。
? ? ? ? ?這樣一來,不僅工作推進效率低下,而且工程現場總有一些不在計劃內的小變動,一遇上就很被動。常常是這邊急著要通電、點亮發光標志,而萬事俱備,卻只欠“接電”這個東風。
? ? ? ? ?我把情況向王處如實反映,他一邊吃飯,一邊認真聽著。
? ? ? ? ?他問我:“你打算怎么辦?”
? ? ? ? ?我自以為很聰慧地回道:“要不先接入,再說吧!等路燈管理處巡查發現后,我們再補報告,走程序,這樣能化“被動”為“主動”,效率提高了,變量也能囊括,如何?”
? ? ? ? ?王處搖搖頭,略帶批評地說道:“就這格局?!”
? ? ? ? ?他接著說道:“我以為你會說,經統計,我們常用的發光標志通常都安裝在什么位置,離路口有多遠,功耗約有多大,你們提交一個布局圖和功耗統計量給我們,然后由我們發文提交城建單位和設計單位,要求新建道路必須預設發光標志專用接電線路和管道;已建道路統一接入紅綠燈機箱——這是我們管轄的。這才是合法合規合程序的辦法!開頭雖費事,但一勞永逸,其它投機取巧的辦法,都不具備可持續性!發光標志接電,是一個以后經常會碰到的問題,那就需要考慮拿出一個全局統籌的辦法,而不是每次捉摸,或者想通過投機取巧來解決!這都是不能長久,不能持續的!”
? ? ? ? 聽完,我啞然,領導就是領導!心理由衷佩服:“感謝王處給我工作上的指點!”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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