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心靈牧場
國家相繼出臺相關政策條文,加大對自主創新知識產權的保護,然而在政策貫徹落實層面,仍然存在一些加工廠唯利是圖,“什么好賣,仿造什么!”,覬覦別人的專利產品,惡意竊取別人的技術成果。
通常,一款創新產品從“研發”到“量產”需要經歷這些過程:創新想法匯集、市場調研與預判、應用場景特征數據采集、技術路線確定、BOM清單匯總、工藝定型、材料定型、打樣、應用場景模擬驗證、技術修正優化、微量安裝測試、產品功能應用數據采集、技術再優化,最終才能投入批量生產。
這其中,隨著“關鍵技術升級”和“場景應用反饋數據”之間的互動,會出現多次產品的升級、升版。
然而,存在很多仿制加工廠,見某款產品市場走俏,便悄悄買回樣品,召集各工種的技術員,關上門,小心翼翼地拆開各種部件,登記產品用材、工藝細節,然后開始試制、仿造。
然而,他們“只知其然,不知其所以然”!
以發光標志生產為例,發光標志屬于定制化產品,特別是大型指路標志,可以說,全中國沒有完全相同的兩塊。不同的尺寸、形狀、發光類型,會有差別地選擇應用不同的工藝、結構,和細節處理方式,其中存在很多技術訣竅——這是在長期收集“設備安裝場景反饋信息”后,經過不斷技術研究、攻克,積累下來的經驗。
而仿制廠發現“參照樣品”內部是這樣排布光源結構、左下角開孔(泄水空)、穿線并線走線等,于是也“依葫蘆畫瓢”這樣干起來,并沒有考慮為什么會是這樣?!于是用一條準則,應用在各種類型發光標志生產上,問題隨之就恰當地出現了,然后卻百思不得其解??!
所以,我們說大多數仿制廠缺的不是技術,而是一種潛心研究的態度,一個連“設備安裝現場反饋數據”、“設備內部運行電子數據”、“實際運用客戶的反饋意見”都不去收集、不去研究、不去創新改進的工廠,永遠只能徘徊在代加工、仿造、剽竊等低端制造行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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